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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协和医院治疗皮肤病

来宾协和医院治疗皮肤病   正确认识湿疹的分类。湿疹在临床上是多变性的,在发病的过程中皮损的表现也所不同,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
 
  一急性湿疹
 

 
 
  急性湿疹发生在全身的任何部位,通常较常见与头部,四肢屈侧、阴部、手足背等部位。分布比较对称,通常局限在某些部位,全身泛发则比较少见。
 
  皮肤损害表现为多形性,也就是在同一患处,同一时期内,可能出现3—4种以上的损害。患处的反应比较明显,而且常伴有糜烂和渗出的现象。但是病损界面不清楚,肿胀情况也比较轻。
 
  急性湿疹如果及时处理治疗是可以痊愈的,但是却容易复发。临床上经常可看到有急性湿疹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
 
  二亚急性湿疹
 
  性湿疹炎症反应缓解和减轻。病变的过程以丘疹为主,也会出现轻度糜烂,少量渗液、且伴有少许结痂或鳞屑,这就是亚急性湿疹。亚急性湿疹仍然会有痒的症状存在,可持续几个礼拜。如果病情拖延不治者,就会演变成慢性湿疹;如果处理不当,病情恶化,就会演变为急性湿疹。
 
  三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的发病过程属于慢性型,大部分是由急性和亚急性演变而来的。慢性湿疹较常见的是发布于四肢,如手足、小腿、肘窝等处,分布也多对称。皮损通常是局限型,皮肤增厚、侵润彰明显、色素沉着屡见不鲜,界面外清晰。患者通常会觉得奇痒难忍,夜晚或预热出汗时更为严重。病情的纠缠,长期下来难以痊愈。医生表示,在此期间,如果处理不当或是食用刺激性的食物,会引发慢性湿疹的急性发作,如同急性湿疹。
 
 日晒伤的危害。晒伤是夏季出现比较多的皮肤病,在夏季强烈的太阳光照射下,很容易导致皮肤受操损,长时间受日晒的危害很大的。我们来看看日晒伤的危害都有哪些?
 
 来宾协和医院治疗皮肤病   来宾协和医院皮肤科医生介绍:
 

 
  日晒伤又称晒斑或日光性皮炎,是强烈日光(主要是中波紫外线290~320nm)照射引起皮肤的急性光毒性反应。其反应的强度与光线强度、照射时间和范围、肤色深浅等因素有关,儿童和妇女易发病。其他如高原居民、雪地勘探或水面作业者发病较多。 日晒伤为强烈日光照射后引起的急性皮肤炎症,是由于中波紫外线过度照射,在皮肤上发生的急性光毒性反应。多见于春末夏初,妇女和儿童易发病。
 
  日晒伤的症状:
 
  症状一、红斑或水疱。晒斑初期皮肤会出现边界清楚的水肿性红斑或水疱,局部有烧灼感和刺痛感。
 
  症状二、疼痛。二十四小时内出现疼痛高峰,之后疼痛渐减,红斑和水泡开始渐渐消退,轻者二日可愈,重者一周后才能痊愈。
 
  症状三、头痛、恶心、呕吐、眼皮肿胀不适、眼结膜充血等。头面部受晒时间过长时,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眼皮肿胀不适、眼结膜充血等晒斑的症状,甚至可能从大汗淋漓到出汗少,虚脱而中暑,精神上也有一定的痛苦。
 
  日晒伤的危害:
 
  危害一、出现水疱。轻者照光的重者出现水疱,累加晒伤的次数越多,造成的损伤越严重。
 
  危害二、易得皮肤癌。一般情况下,人体的细胞损伤后会自身修复,如果没有自然修复或自然修复能力不强的话,若人体细胞发生突变,就有可能患上皮肤癌,尤为可能发生在老年人身上。而患有遗传性皮肤病的人,经反复晒伤,就更容易得皮肤癌。
 
 来宾协和医院治疗皮肤病  医生提醒:

 
 
  日晒伤是指在短时间内大量接触紫外线的照射而引起的一种光毒反应。日光曝晒后,还会诱发一种光变应性皮肤病———多形性日光疹,这比普通晒伤要严重得多。多形性日光疹通常发生在日晒后数小时至5天,曝光部位出现成片的红斑、水肿、丘疹、丘疱疹,甚至还会有糜烂或渗出,严重的会有发热、畏寒的症状,约一周才能恢复。多形性日光疹的病因,是阳光中UVA和UVB两种穿透性紫外线“长驱直入”皮肤真皮层而引起过敏。对于这种皮炎的治疗,简单的外部皮肤护理没法解决,必须从病因着手进行根本治疗。为此,夏天外出晒太阳的人群,应学会准确鉴别自己的身体信号,如对晒伤的症状没有确切把握,应及时去医院检查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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